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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危楼事件为建材质量敲响警钟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于:2013-04-15 15:26    文字:【】【】【

近年来,建材质量问题颇多,从小型家装公司到知名部品商,都出现过一些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危害到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如媒体报道的深圳海砂危楼事件,再一次把国人的目光聚焦到建材质量上来。

专家指出,质量合格的建材是施工的基本条件,而建材的质量又涉及到安全问题,因此,质量与安全二者不可分割。从目前看,影响建材质量的因素颇多,大致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从生产环节看,主要问题出在企业质量管理薄弱,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大部分建材企业没有化验室,所谓的质量检查员只是形同虚设,一些企业产品出厂没有经过检验,部分企业对其生产产品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知识了解甚少,很难谈得上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去生产合格产品。一些生产企业受规模和资金限制,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设备简陋,生产技术水平较低,技术工人素质普遍不高,操作人员水平低下,使得建材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从使用环节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人员对产品质量的主观重视程度不够,片面追求建材的产品价格,只要是产品价格低,不管所用建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从而导致一些不合格建材产品流入工地。加上部分现场质量管理较差,制定的制度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对建材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基本上不进行审查,没有真正将质量管理纳入到管理当中。有些施工单位,往往又忽略对建材的必要养护,给建筑工程埋下了质量隐患。

从质量监管体制来看,我国对建材产品的质量属多头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管生产领域,工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建设部门监管使用环节,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又很少互相间配合行政执法,因此造成谁都管、谁都管不到位的局面,一旦出现问题谁都不负主要责任。同时,我国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的主要模式有两次:第一次检验是发生在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承检单位通常为隶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第二次检验是见证检测又叫见证取样检测,通常是指对进入建筑施工现场所有的建筑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按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的直接监督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对工程中涉及的建筑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承检单位通常为隶属于建设部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效果上看,两次质量检验的协调性、衔接性不是很到位。

此外,通过近年来的机构改革,大部分建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一步市场化,个体、私营检验机构也被允许进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使部分检验机构因利益而放弃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导致检验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这些因素都大大影响了建材的质量保证。因此,要保证建材、建筑质量,必须从生产、使用及监管等多角度同时发力,齐抓共管,让建材行业这样一个门槛较低的行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让更多老百姓住上安心房、健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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