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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2火灾形势分析及2013火灾防治对策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于:2013-08-12 17:04    文字:【】【】【

     2012年,全省无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稳中有降。全省发生火灾3437起、死亡69人、直接经济损失6603.6万元,与2011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4%、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6.6%,连续第九年实现了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

    一、2012年火灾特点综合分析2012年以来的火灾情况,有以下几方面主要特点:

    (一)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和电器故障等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从全年的情况来看,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一是电气火灾,共1494起,造成38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67.8万元;二是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528起,死亡12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637.5万元;三是生产作业类火灾317起,死亡0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849.3万元。从中可见,电气故障、短路等电气原因已成为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并发生了导致死亡4人的较大火灾1起,电气火灾四项指数分别占全年火灾的43.4%、55%、37.5%、42.4%(见图1)。2012年电气火灾致死比例较去年略有下降,平均39.3起死亡1人,比去年下降了12.9%。

    (二)住宅、宿舍和厂房仍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场所。2012年度全省住宅、宿舍和厂房共发生火灾2072起,死亡48人,受伤19人,直接财产损失3794.9万元,分别占全年的60.2%、69.5%、39.5%和62.7%,为火灾的高发场所。其中,住宅火灾1124起,死亡38人,受伤14人,直接财产损失1459.6万元;宿舍火灾364起,死亡7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461.7万元;厂房火灾584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873.6万元。相比较,住宅火灾在3类火灾中最为严重,亡人比率最大。

    (三)农村、集镇火灾高发。全年农村和集镇火灾共1746起,死亡49人,受伤31人,直接财产损失3582.6万元,分别占全年四项指数的50.8%、71%、64.5%、59.2%。其中农村火灾亡人突出,共死亡36人,较去年上升89.4%。

    (四)从死亡人员情况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老年、少年人群死亡呈上升趋势。2012年度火灾死亡人员中男性35人、女性34人,女性占了49.2%。其中,18岁及以下年龄段死亡15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5.3%;19-59岁死亡33人,较去年同期下降19.5%;60岁以上死亡21人,较去年同期上升40%。二是火场烟气引发窒息是致死最大元凶。全年因火灾烟气窒息死亡43人,占62.3%;因火烧致死15人,占21.7%;因跳楼摔死2人,占2.9%;其他原因死亡9人,占13%。三是死亡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从火灾死亡人员受教育程度分析,接受过初等教育的33人,未受教育的28人,两类人群共占全年亡人数的88.4%。这类人员大多消防意识淡薄,缺乏逃生技能,或者因年龄偏大或幼小未学习过消防知识,成为火灾中的“弱势群体”。

    (五)0时至6时是亡人火灾的高发时段。从火灾发生的起数看,8时至22时是火灾发生最为密集的时段,平均每小时超过171.2起。但0时至6时是亡人火灾高发时段,该时段共计死亡35人,占死亡人数的50.7%。其中,全年唯一的1起较大火灾就发生在凌晨。(六)放火类火灾多发应引起重视。全年因放火成灾62起,致死17人,直接财产损失254.3万元。

    二、当前我省消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2012年火灾形势和特点,暴露出当前我省消防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先天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各地市场经济起步较早、发展迅速,不少企业单位建成于改革开放初期,目前已出现设备陈旧老化、生产条件简陋、消防设施缺乏等突出问题,存在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少企业主为节约成本,采取家庭作坊模式,产生了大量的合用场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问题,火灾隐患的隐蔽性、反复性强,虽历经多年整治,但彻底根治难度很大。特别是当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全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消防安全投入相对减少。

    (二)社会面火灾防控任务量大面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的社会单位数量激增。目前,全省有公共娱乐场所2万多家、宾馆饭店1.5万多家、高层建筑1.2万多幢、地下建筑1万多处、商品交易市场4000多家,火灾防控任务繁重。此外,随着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材料、易燃可燃新型材料等新科技、新产品、新工艺的发展,消防监管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也对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三)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目前,我省城市化率为63%,城乡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城市和农村发展差异不断缩小,甚至已经连成一片。但有的地方消防规划编制实施仍滞后于城乡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政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有的地方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存在消防站布点稀、市政消火栓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此外,基层消防工作存在“上冷下热”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不够明晰;有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虽已建成,但仍存在实体建设受限、经费保障不足、日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不高。我省是外来人口大省,外来务工人员众多,且流动性强,文化水平不高,其中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尤为缺乏。此外,各地尚未建立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防安全需求的宣传教育体系,消防宣传手段单一,宣传覆盖面有限,存在死角盲区。

    (五)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增强。当前,我省大型综合性商场、大跨度厂房等大体量、大空间建筑数量不断增多,超大型石油基地、化工企业、燃气管网、城市地铁等特殊场所不断出现,但各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特种装备数量不足,难以适应当前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需求。

    三、2013年火灾防治对策2013年,我省火灾防治对策的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执法业务,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出台《浙江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办法》,完成第十一批省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工作。二是推动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实体化运作的消防工作站,行政村(社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城市公安消防站保护范围之外的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和灭火救援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着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出台“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编印工作手册,联合省综治委召开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完成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测试,修订《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二是强化消防“三制”工作。提请省政府召开消防“三制”工作协调会,联合省建设厅制定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建立健全单位及个人消防诚信记录和消防质量档案,完善部门间工作协商、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强化阶段性消防安全大会战。围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省政府“三改一拆”(改城中村、改老厂房、改道路,拆违章建筑)、冬季防火等工作部署,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会战。四是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教育馆(室、厅),建立消防宣传“六进”示范单位,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开展《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城乡沿街(路)电子显示屏和室内外频媒实现定时、定量消防公益宣传。五是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宣贯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明确派出所列管单位,完成界定、公告,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运用。

    (三)切实加强监督执法业务,着力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一是加强消防法制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出台《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制订高于国家的消防安全标准,出台《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出台《浙江省农家乐消防安全要求》、《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等地方标准。二是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建立火灾调查课题研究制度,探索、发展火灾调查技术,出台《消防技术调查工作规定》,联合浙江工业大学组建司法鉴定机构,成立消防科学实验室,开展火灾痕迹物证分析鉴定和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研究。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全面宣贯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开展大型地下空间、市场、城市综合体等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会诊式”检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质量检查和消防验收异地抽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和备案抽查质量。四是加强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监督管理。会同质监、工商、经侦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修订《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抽样检验程序》,宣贯《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和《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规范》。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代办、假冒样品送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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