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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隐患提出对策
文章来源:http://www.fire.hc360.com    发布于:2012-07-25 16:09    文字:【】【】【

   上个世纪80年代,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声震大江南北,据有关资料显示,全耿车镇有80%以上的家庭从事废旧塑料收集或加工,用工近2万人,年回收各类废旧物资200万吨,生产加工废旧物资150万吨,年交易总额近100亿元。废旧物资的生产加工量占据全国市场总额的30%。

    靠着废旧垃圾的回收和加工,耿车人富了,30年的废旧物资加工给耿车人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环境污染和消防安全问题。单从消防安全角度上来看,耿车镇的主要回收物资为废旧塑料(橡胶)制品,如废旧轮胎、塑料制品、甚至橡胶鞋底等,回收进场以后在进行简单的粗加工,制成为塑料(橡胶)颗粒等半成品,最后再将颗粒销售到塑料(橡胶)制品厂进行在加工,制成塑料(橡胶)成品,但由于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随之增多,场内废旧物资经常堆积如山,加上疏于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频发。据统计,2005年以来,耿车镇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共发生火灾20余起,直接财产损失达百万余元。从全国范围看,1988年6月6日凌晨,四川省达州市废旧物资回收仓库因搬运工违规吸烟引发火灾,大火持续6个多小时,直接财产损失数百万元,一场火灾使处于兴旺繁荣的单位濒临破产。2008年3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海鹏回收站废旧物资仓库楼体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2010年2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上海月胜废旧物资收购有限公司内的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

    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

    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人员大多是农村进入城市或城市周边的一些无业人员,他们绝大多数文化素质较差,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中大多不具有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不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灾不能有效进行逃生自救,导致火灾在初起阶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从而对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建筑存在先天性隐患,后天问题依然严重

    相当一部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是利用居民建筑或随意搭建的棚户作为经营和储存场地,且大多集收购、储存、生活于一体,毫无防火间距可言,安全性极差,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极为困难;加之,废旧物资品种繁多,诸如纸张塑料、电缆电线,甚至易燃易爆的罐体也混杂其中,大多废旧物资燃烧后均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

    (三)电气线路隐患重重,超负荷现象突出

    由于经营人员安全用电常识缺乏,场所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用铜丝和铁丝代替保险丝以及铜铝随意绕接,导致接头松动和接触不良出现的接触电阻过大等现象非常突出;有的电气线路敷设未穿管保护,加之年久失修,老鼠啃咬等,导致电气线路绝缘层破损、老化现象较为常见;有的随意增加电气荷载,在本来就不堪重负的线路上大量接入电气设备,致使电气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有的使用“热得快”等简易和劣质电器设备,却又疏于管理,屡屡酿成火灾。

 笔者调查的一起火灾中,一家规模较大的废旧回收站,竟然设立在高压线下方,结果就是因为一次高压线打火,引燃了下发堆积的废旧物资,引发了大火,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生产生活用火频繁,烟头火种随处可见

    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由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随意使用明火现象相当突出。有的经营者在场所内使用明火烧毁电线塑料绝缘层获取内部的金属导线;有的使用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拆卸废旧金属物资;有的加工机器内铁丝滤网上凝固大量塑料,就把大量滤网放置在露天铁架上直接使用明火烧烤,使凝固在铁丝滤网上的塑料熔化脱落,从而达到重复使用滤网的目的。有的场所内烟头、火种遍地都是;还有的经营者在储存有大量易燃易爆废旧物资旁使用液化石油气、碳烤火炉、柴禾、废旧报纸等易燃材料做饭、取暖,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五)未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极易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绝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没有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水源缺乏,难以及时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置,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隐患难以整治的原因

    (一)不属于消防行政许可,难以从源头把关

    绝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只是一至两个很小的门市或站点,不需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因此消防部门无法对其从源头上把关,造成大量既定事实,难以整改。

    (二)分布广泛、难以实施动态监管

    虽然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一道,依法查处了一部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但由于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分布广泛,面广量大,且大部分分布在城市边缘和郊区等多种因素,全面查处难度大,为此,在一定程度上此类火灾危险仍大量存在。

    (三)重视不够、警力不足,无暇顾及

    近年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虽然火灾频发,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但既因其“弱”(弱势群体所为),又因其“旧”(废旧物资),再因其“小”(规模普遍偏小),尽管其火灾危险近似于“三合一”,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却因为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加之监督警力与监督任务之间的突出矛盾,而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三、解决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隐患的对策

    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隐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多,其危害也日益增加。因此,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消防安全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和持久性的工作;必须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方可收到良好效果。

    (一)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严把火灾隐患源头关

    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火灾隐患整治应从源头抓起,公安消防部门应与工商、治安部门协商,共同把关,及早介入,防止生米煮成熟饭。

(二)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

    点多面广、遍布城乡,仅依靠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单位,都很难收到好的整治效果,必须依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群策群力进行综合整治,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发挥舆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通过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新闻曝光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促进废旧物资回收站(点)隐患的整改。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依法督促整改,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严重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应当依法查封。

    (四)从硬件入手,整治火灾隐患

    1、产业升级,建立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面对与日俱增的环境污染和消防安全问题,要齐聚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力求在突破瓶颈中迎来机遇。要加大规划和引导力度,将包括废旧物资加工集中区和废旧物资物流集中在一起,引导地区经营加工企业全部入园,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设施和管理模式,把居住、加工、仓储分开,从而使废旧物资产业走上一个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的轨道,达到从废旧物资回收站向再生资源产业基地转换的一个华丽转身。

    2、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由于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扑救,因此,应设置必要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室外或室内消火栓以及灭火器等。

    3、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场所内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禁止私拉乱接,严禁使用铜丝或铁丝当作保险丝,严禁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简易电热器具等电加热器。

    4、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回收储存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气割;确须动火的,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相对独立、空旷的地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五)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是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火灾防范能力的基础。一些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存在诸多火灾隐患,主要是认识不足、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所致。因此,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以《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消防基本常识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要加强消防业务指导,制定灭火作战计划,进行灭火演练,提高其防御火灾的能力。

    (六)建章立制,确保长治久安

    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产物,也必将伴随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得到进一步发展,是一项不可逆转百废待兴的产业,为此,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确保废旧物资行业消防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不可忽视的永恒话题。我们应当从长计议,加强调研、完善制度、修订法律和技术标准,并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建立起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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