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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高层建筑突击的火灾
文章来源:黔西南支队    发布于:2012-11-21 14:40    文字:【】【】【

 随着城市中高层建筑物的数量逐年增加,楼层越建越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高层建筑一般具综合功能于一体,服务功能多,性能复杂,但火灾隐患也多,特别是有些夜间营业时间长,往来人员多而密集的高层建筑,各种电器设备多,用电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2008年2月22日,位于韩国首都首尔市中心的地下三层、地上19层的中央政府综合大楼5层的办公室突然起火,在大楼内值班的20多名工作人员被迅速疏散到大楼楼顶。消防车辆赶到现场,在火灾发生32分钟后将火扑灭。据报道,火灾造成大楼5层的两间办公室被完全烧毁,6层和7层的部分办公室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10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360”大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共救出61名被困施工人员,幸无人员死亡。据了解,发生火灾的是新建的公寓楼,楼外部工程已施工完毕,内部正在装修。这栋名为“经纬360”的“双子座”大厦,地下一层,地上两栋楼都28层,楼高99.8米。着火时,尚在楼内的人基本上都是施工人员。为扑灭这场大火,哈尔滨市消防部门共出动10个消防中队,300多名消防指战员,70余台消防车辆。

    一、高层建筑火灾原因分析

    纵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多数都存在以下问题:建筑内多产权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业主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监管职能部门失控漏管等状况,从而造成目前很多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甚至损坏无人修缮,消防车道不畅,消防扑救面被占用或遮挡,安全疏散条件差等诸多火灾隐患,其根本原因在于:

    一是有部分建筑,尤其是90年代以前开发的建筑,开发商撤出,无物业管理单位,诸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消防设施等资料遗失,给普查统计带来困难。

    二是历史欠帐多,隐患整治困难。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高层建筑历史欠帐较多。诸如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楼梯间形式等不符合现行规范问题较为广泛,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修建并通过消防验收的高层建筑大多存在此类问题。另外,还有一批相当数量的高层建筑已投入使用多年但至今尚未通过消防验收,其室外和室内消防设施均未完工或不能正常使用,存在较大的隐患。

    三是多产权单位众多,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有些高层建筑分属不同的产权单位,各单位各自为政,未委托统一的管理单位进行管理,造成诸如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设备缺失、瘫痪的火灾隐患。由于建筑内业主众多,有的大楼甚至有数百名业主,整改经费难以落实,造成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

    四是未审先建,留下隐患多。《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75号令等消防法规明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事先报经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技术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单位却把消防审核看作可办可不办的事情;有的一味追求速度,边设计,边施工;有的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改变已审核的图纸;有的甚至将疏散楼梯前室作为他用,存在许多隐患。

    五是消防系统性能欠佳。消防系统是高层建筑的神经和“心脏”。

但由于种种原因,存在诸多问题,如有的消防系统切换不正常;有的探头故障多,误报多;有的应急事故灯不会亮或亮度不够;有的电梯无迫降;广播系统缺少元件,不能正常广播。一些高层建筑楼内无消防用水,无消防斧,也无消防枪、水龙带等。

    六是消防管理薄弱。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任意压缩消防投入;对消防人员特别是消防值班人员不落实;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培训,素质低;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物品乱堆放,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高层建筑防火对策

    1.建筑规划应结合消防安全。城市规划总体布局中充分考虑消防因素,研究如何在城市发展布局中将高层建筑的规划和消防安全相结合。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及人员密集区应统筹规划,不应布置在上游有易燃易爆工业或大型油库的江、河下游;不应布置在散发可燃气体、蒸汽、粉尘的工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统一规划煤气调压站、液化气石油气库等。对新建高层建筑,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抓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做好工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工程竣工后,应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检测,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消防安全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消防给水的水量水压是否满足灭火的需要;供电负荷是否达标;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等是否符合规定。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一次大的高层建筑消防演练,研究正确的扑救对策,熟悉这些建筑的消防设备和其他有关情况,实地了解一旦发生火灾时应注意的问题和采取的灭火战术。同时还要培训社区义务消防队和消防信息员。

    4.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建立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消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检测检查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各个系统的性能、运行及开关位置及维修管理等情况,下发给各高层建筑单位,由各单位每月对本单位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按表填报消防部门,使消防部门掌握情况、设施,定期检测。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应当立案追踪监督、督促整改,做到隐患不改,决不放过。

    三、逃生方法

    1.利用建筑内部设施逃生。利用消防电梯、防烟楼梯、普通楼梯、封闭楼梯、观景楼梯进行逃生;利用阳台、通廊、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安全绳等进行逃生;利用墙边落水管进行逃生;将房间内的床单或窗帘等物品连接起来进行逃生。

    2.不同部位、不同条件下的逃生方法。当某一楼层或某一部位起火,且火势已经蔓延时,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而应注意听火场广播,再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和方法。当房间内起火,且门已被封锁,可通过阳台或走廊转移到相邻的未起火房间,再行疏散。如果晚上听到火警,应首先试房门是否变热,若已变热,门就不能打开;若门未热,可通过正常途径逃离房间。当某一防火分区着火,大火已将楼梯间封住,可先疏散到房顶,再从相邻未着火楼房的楼梯间疏散。如建筑内火大、烟浓,无法逃生,就要紧闭门窗,不断用水浇湿门窗、阻止火势蔓延,切不可打开门窗,更不可跳楼,要想办法与外界联系,等待救助。

    3.自救、互救逃生。利用各楼层存放的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充分运用身边物品自救逃生:如把床单、窗帘等接成绳,进行滑绳自救;或将自来水设法淋湿门和墙壁,阻止火势蔓延。对老、弱、病残、孕妇、儿童及不熟悉环境的人要引导疏散,共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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